9月21日,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弘业公司、连云港财信公司及兴信置业与华融资产调整了融资方案并签署了《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将融资借款剩余本金1.08亿中的0.05亿元到期日由2023年9月11日调整至2024年3月11日、1.03亿元的到期日由2023年9月11日调整至2024年9月11日。
据了解,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财信地产子公司重庆弘业公司、连云港财信公司及兴信置业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了协议,连云港财信公司约定华融资产以3亿元受让重庆弘业公司对连云港财信公司的3亿元债权,该笔债务的还款宽限期为4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63437.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93%,占净资产的65.5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71.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41%,占净资产的4.52%。